临期食品靠电商渠道"促销",如何监管成难题
文章来源: 2018-08-28 点击次数:
不过,对于如何对临期食品进行监管?拼多多和阿里巴巴相关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均未透露更多详情。
监管利剑到来
市场调研公司Forrester发布的报告显示,在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电商的推动下,预计202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规模将达到1.8万亿美元,将是同期美国的两倍。今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规模就将达到1.1万亿美元,成为全球首个超过1万亿美元的电子商务市场。
如此庞大的市场,必然需要一部法律来进行规范和管理。
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指出,草案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修改,充分征求并吸收了各方面意见,达成了最大的社会共识,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尽快审议通过。
相较于三审稿,这次草案有多处修改。最值得关注的是,在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责任认定上,有一处做出了调整,这也被认为减轻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
草案三审稿第三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三审稿还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一些社会公众、电商平台企业和法院的人士提出,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给平台经营者施加的责任过重,建议将“承担连带责任”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与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
如果临期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信息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电商平台都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军认为,电商法重点在于规范平台,它提供了一个虚拟的经营场所,提供撮合交易。过去,平台经济之所以快速发展,就是因为连带责任少。如果新的电子商务法加大惩罚力度,对中小企业经营者会带来很大压力,而大平台因为资源充分受到的影响反而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