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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还是抵制?"996"竟成40多家互联网公司"潜规则"

文章来源: 2019-04-06 点击次数:

  有公司员工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这种被加班的无奈。

  “早上基本就是8点多,晚上一般情况都得9点多,月末是11点多。因为没有地铁,坐公交,6点多就得起来收拾坐公交车,8点多到去上班。晚上回来公交没了,基本上就是打车。每天晚上都是这样,没有加班费。不可能不加班,不让你走,一会一个小会,一会一个小会,一直处于上班状态。”

  当前,许多互联网公司实行的是996弹性工作制,员工可以自由调配时间。某互联网公司负责人向中国之声记者介绍:“这个早九晚九,这个是公司在这个时间段内是绝对开门的。只要你来,就这个环境允许你做。如果严格起来的话,就没有办法量化了。我会把这个任务分给她,你具体这周做什么,这一天你做什么,你只要做到了,其余的时间我们不管。”

  相对其他行业,互联网行业确实是996工作制的“重灾区”,这一互联网行业公开的“潜规则”遭遇抵制,也不是偶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翼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一方面在制造业这个地方,一般集中的员工比较多,在加班的时候或者超过八小时工作不支付加班费的时候,就容易出现大规模的反抗。但是在互联网这样的企业里面,它一般情况下人数不多,分布的不同的单位里面或者分布在不同的地方,所以说去安排这种996的制度的可能性也比较大。第二个原因是,就业市场本身没形成一个非常好的竞争,在市场压力加大的情况下,996工作制实行的环境就比较多一些。”

  违法与否,要看协议,保留加班证据,维护自身权利

  这种加班方式究竟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张翼认为,关键看有没有相关协议。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如果你超过的话,你要签订自愿加班的协议,在这个协议的基础之上还需要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没这个协议就是违背劳动法的规定。”

  在法律意义上,996工作制的合法性显然是存疑的。它直接把加班转换为对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要求,甚至对这种机制进行话术包装,赋予其某些文化、道德色彩。而员工如果想要维权,也不容易。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山向中国之声记者坦言,弹性工作制职工在加班举证方面的确存在一定困难。

  

  “有的可能说自己早晨五点半就给单位发邮件了,晚上十点半还在给单位发邮件,但是企业会反驳说,可能你早晨发完邮件又睡了一个回笼觉,睡到下午七八点又起来发了封邮件,很难证明中间的这段时间也在为企业工作。所以弹性工作制在加班费的主张方面存在难度。”

  岳山建议,员工入职时要清楚自己是标准工时制还是不定时制,如有加班要保留好加班的证据。

  “他需要证明自己工作的时间有多长,并且要证明这个时间段的确是在为企业工作。有些员工的单位可能规定是朝九晚五,但是员工早晨7点就到单位,晚上九点才离开单位,但是他必须能证明早到和晚走的这个时段在为企业工作,这是有效工作时间才能主张加班费的。”